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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网上公示表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报告编号:LBYKP-2019-017 发布时间: 2019.7.18
项目单位名称 |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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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地址 |
湖南省娄底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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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
高佰灵 |
联系电话 |
07388662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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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3#焦炉干熄焦改造工程项目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 |
评价类型 |
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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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和评价范围 |
评价范围:生产工程单元、辅助工程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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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调查 |
调查人员 |
徐飞、李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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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陪同人 |
高佰灵 |
日 期 |
2019.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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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采样 |
检测采样人员 |
徐飞、李琼、胡衡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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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陪同人 |
高佰灵 |
日 期 |
2019.6.19- 2019.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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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化学因素:煤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氨、苯、甲苯、二甲苯。 物理因素:高温、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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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
粉尘:除干熄炉底部出焦口(呼尘)检测点的短时间接触煤尘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外,其他岗位的短时间接触煤尘浓度和8小时时间加权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 化学因素:巡检及电机车司机岗位作业人员接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氨、苯、甲苯、二甲苯的CSTEL和CTWA均低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满足相关国家卫生要求。 物理因素:各岗位的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各检测点的高温均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这主要是由于该项目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决定的,无法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只能尽量较少高温作业时间并相应的防暑降温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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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类属于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中的炼焦,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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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议措施 |
1)应产尘设备的密闭性定期进行测试,并对通风除尘系统进行定期清理和经常性的维护,防止粉尘逸散。 2)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对设备旋转、运动部件润滑,防止设备因基座松动、异常运行产生高强噪声和振动。 3)该项目岗位作业属于高温作业,采用工程控制技术措施仍达不到GBZ 2.2要求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劳动作息时间,并采取适宜的个人防护措施,当工作地点日最高气温≥35℃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并减少高温作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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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有专家评审意见): 湖南华菱连源钢铁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组织相关专家(专家名单附后)对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编制的《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3#焦炉干熄焦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评审专家对生产现场进行了查看,审阅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设计目的明确,评价内容完整且较全面; 2、《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概况进行了详细描述,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执行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和运行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进行了分析、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职业病危害管理措施分析、评价比较全面;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分析与评价较正确;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合理可行; 3、《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价结论正确。 4、专家组建议
对报告
(2)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调查、分析; 对建设单位 (1) 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 (2) 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教育和现场管理。 专家组同意《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通过评审,评价单位依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及时请专家组组长确认。建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整改完善,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归档备案。 |
填表人: 李琼 评价部门负责人: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