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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网上公示表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3#焦炉干熄焦改造工程项目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
    栏目:2019年网上公示表    时间:2019/7/18 10:40:07   浏览:1147  返回列表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报告编号:LBYKP-2019-017                                  发布时间: 2019.7.18

    项目单位名称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地址

    湖南省娄底市

    项目单位联系人

    高佰灵

    联系电话

    07388662066

    项 目 名 称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3#焦炉干熄焦改造工程项目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类型

    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和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生产工程单元、辅助工程单元

    现场

    调查

    调查人员

                      徐飞、李琼

    项目单位陪同人

    高佰灵

    日 期

    2019.6.10

    检测

    采样

    检测采样人员

    徐飞、李琼、胡衡彦

    项目单位陪同人

    高佰灵

    日 期

    2019.6.19-

    2019.6.21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煤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氨、苯、甲苯、二甲苯。

    物理因素:高温、噪声。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粉尘:除干熄炉底部出焦口(呼尘)检测点的短时间接触煤尘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外,其他岗位的短时间接触煤尘浓度和8小时时间加权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

    化学因素:巡检及电机车司机岗位作业人员接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氨、苯、甲苯、二甲苯的CSTEL和CTWA均低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满足相关国家卫生要求。

    物理因素:各岗位的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各检测点的高温均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这主要是由于该项目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决定的,无法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只能尽量较少高温作业时间并相应的防暑降温措施。

    评价结论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类属于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中的炼焦,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主要建议措施

    1)应产尘设备的密闭性定期进行测试,并对通风除尘系统进行定期清理和经常性的维护,防止粉尘逸散。

    2)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对设备旋转、运动部件润滑,防止设备因基座松动、异常运行产生高强噪声和振动。

    3)该项目岗位作业属于高温作业,采用工程控制技术措施仍达不到GBZ 2.2要求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劳动作息时间,并采取适宜的个人防护措施当工作地点日最高气温≥35℃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并减少高温作业时间。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有专家评审意见):

    湖南华菱连源钢铁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组织相关专家(专家名单附后)对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编制的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3#焦炉干熄焦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评审专家对生产现场进行了查看,审阅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设计目的明确,评价内容完整且较全面;

     2、《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概况进行了详细描述,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执行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和运行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进行了分析、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职业病危害管理措施分析、评价比较全面;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分析与评价较正确;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合理可行;

    3、《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价结论正确。

    4、专家组建议

    对报告
    (1)细化劳动定员、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及接触水平

    (2)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调查、分析;
    (3)完善职业病健康监护的调查、评价。

    对建设单位

    (1) 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

    (2) 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教育和现场管理。

    专家组同意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通过评审,评价单位依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及时请专家组组长确认。建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整改完善,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归档备案。

        填表人:  李琼                           评价部门负责人: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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