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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网上公示表LBY/CX29-4
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项目评价报告编号:LBYYP-2015-011 发布时间: 201604
项目单位名称 |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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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地址 |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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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
戴慕军 |
联系电话 |
1892786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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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7000t/d铜硫选厂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评价类型 |
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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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和评价范围 |
大宝山公司配合目前230万吨采矿能力,决定扩建7000t/d处理能力的铜硫选厂。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项目需要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 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评价技术服务合同及本项目的可研报告,评价范围主要包括新建的选矿厂、堆场及配套的设备设施;也包括项目建设施工、设备安装过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卫生管理要求。 不包括该项目今后可能对工艺、设备等进行调整后出现的职业病危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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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调查 |
调查人员 |
陈平、艾幼孙、许桂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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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陪同人 |
王团生 |
日 期 |
2015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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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采样 |
检测采样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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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陪同人 |
/ |
日 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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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该项目生产运行期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矽尘,二硫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噪声等。 建筑施工期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矽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苯及其同系物、噪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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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
本项目为预评价,无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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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中的“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第十九类中第一类规定,结合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接触人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预测等综合分析,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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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议措施 |
1、在各皮带输送机的受料点设置吸尘罩,尽量密封。 2、碎矿车间、磨浮车间设置冲洗设施,定时冲洗地板,减少二次扬尘;原矿堆矿处设置洒水装置,定时洒水以减少二次扬尘。 3、鄂式破碎机、球磨机等振动较大的设备,应设置减振底座。 4、在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的进、出料口附件安装监控摄像头,操作人员通过电视监控生产状况,减少噪声接触机会。 5、在磨浮车间设置二氧化硫、砷化氢、硫化氢、二硫化碳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并和通风设备进行连锁设计。 6、按规定配备耳塞、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7、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监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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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有专家评审意见):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9日组织3名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7000t/d铜硫选厂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预评价报告书》编制的基本评价: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内容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客观、准确;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较正确; 5、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要求; 6、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合理、可行,符合各种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 7、结论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书》的修改意见: 1、补充完善生产工艺的分析评价,识别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2、补充完善类比企业的可比性分析,特别是类比的健康体检资料及防护措施分析。 3、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的分析与评价。 4、完善警示标识及告知卡设置的评价。 5、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三、专家审查结论: □通过 √修改后通过 □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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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许桂方 评价部门负责人:何英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