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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网上公示表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栏目:2016年网上公示表    时间:2016/5/17 15:43:21   浏览:1996  返回列表
     

                                                                LBY/CX29-4

    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项目评价报告编号: LBYYP-2015-016              发布时间:2016-4-27

    项目单位名称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项目单位地址

    岳阳云溪区路口镇

    项目单位联系人

    曹卫刚

    联系电话

    0730-63920151

    项 目 名 称

    LAY分子筛装置适应新型分子筛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评价类型

    预评价

    项目简介

    和评价范围

    北京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开发的固体烷基化含铂新型催化剂,使用IBZ分子筛作为载体的主要组分,该分子筛生产流程长,质量要求高;其试生产是在催化剂长岭分公司老基地LAY装置上进行的,但现装置设备老化、陈旧,产品收率低、质量不稳定;如用于IBZ分子筛生产,现装置的设备无法满足要求,试生产时产品收率低、质量不稳定,需求规模无法保证;因此必须对现装置水洗、交换和过滤能力进行改造升级,生产出符合要求的IBZ分子筛。

    本次评价范围为:LAY分子筛装置技术升级改造部分、生产设备设施的利旧部分、利旧的生产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的职业卫生管理以及催化剂长岭分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基本情况;本项目未涉及放射性和生物危害防护的评价。

    现场

    调查

    调查人员

    何英姿、丁丽红

    项目单位陪同人

    韩春丽

    日 期

    2015.5.20

    检测

    采样

    检测采样人员

    /

    项目单位陪同人

    /

    日 期

    /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参照现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GBZ2.1-2007GBZ2.2-2007、《职业病分类与目录》及相关职业病诊断标准等,根据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确定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氨气、盐酸、氯化铵、硝酸钠、硝酸铵、氟硅酸、硝酸、氮氧化物、氟及其化合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紫外线、工频电场、噪声、高温等。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

    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中属于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 行业中,确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主要建议措施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审核批准前,不得开工建设。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前,不得开工建设。

    2)建设单位对发包的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GBZ/T 211-2008)进行识别,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结合项目特点,详细列出职业卫生管理的目标、方针,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等,如实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建设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职业健康安全部备案。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急救预案,报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4)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施工单位应设置报警设施,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在施工作业方案中应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应急措施,报监理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5)施工单位在建设结束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施工过程中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

    6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其落实情况,施工方案中涉及到职业病危害采取的防控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好记录并存档。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有专家评审意见):

    1.补充完善评价依据;2. 完善总体布局评价;3. 完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评价报告书》。评价机构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并参考专家个人意见修改,经专家组组长复核签字依程序上报。

        填表人:丁丽红                              评价部门负责人: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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