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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网上公示表
    官庄金矿东部矿区采矿技改工程
    栏目:2020年网上公示表    时间:2020/12/17 11:15:55   浏览:627  返回列表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报告编号:LBYYP-2019-001                       发布时间:2019.10.10 

    项目单位名称

     湖南西澳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地址

     湖南省沅陵县

    项目单位联系人

     向竞飞

    联系电话

    13874523309

    项 目 名 称

    官庄金矿东部矿区采矿技改工程

    评价类型

     预评价

    项目简介

    和评价范围

    根据与建设公司签订的评价技术服务合同及建设单位评价委托书,评价范围为官庄金矿东部矿区(原郑家山工区、湘鲁工区、金竹湾工区)控制的金矿体,即东部矿区采矿权范围内-90m标高以上矿体采矿生产系统以及相应的辅助设施和生产工艺(不包括选厂和尾矿库等)以及建设施工过程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等内容。

    现场

    调查

    调查人员

     蒋青山

    项目单位陪同人

    向竞飞

    日 期

     2018.10.17

    检测

    采样

    检测采样人员

    /

    项目单位陪同人

    /

    日 期

    /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矿石在采矿、采掘、运输、支护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会接触其他粉尘(矽尘)和噪声;在凿岩过程中,由于凿岩机与矿石的机械振动、加上风压动力的作用,产生较强的噪声和手传振动。此外由于矿石成分复杂,作业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矿石中伴生的少量砷、铅、铁、锌、铜等化学元素。采场充填作业过程存在接触粉尘和水泥尘(搅拌混凝土时)、噪声等有害因素

    2)井下使用炸药爆破时,会产生大量含氮、碳、氧的化合物气体;若在含硫矿床中进行的爆破过程,还可能产生二氧化硫和硫化氢、氨,如果通风不良,换气不完全,在爆破后立即进入巷道或采场作业时,作业人员可能接触一定浓度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等有害气体,可能存在急性中毒的风险。此外,井下若有动物尸体腐烂可能产生硫化氢气体。

    3)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井下作业场所可能存在高温、高湿环境。

    4)机修作业正常工作时涉及的工作主要有:金属切割、打磨、电焊等。其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砂轮磨尘、电焊烟尘和噪声。卷扬机房、水泵房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

    5)变配电间(含柴油发电机房)为应急备用发电装置(使用概率较低),单独布置。可能存在柴油、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预评价不填)

    评价结论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目的小类代码为0921,属于“金矿采选”。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第一大类第(四)中类第2小类“贵金属矿采选”的规定,结合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接触人数及其危害程度的预测等综合分析,项目评价组认为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主要建议措施

    一、组织管理

    1)建设单位应按照附表6-18内容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同时应建立并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把职业卫生管理纳入建设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各工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护与保养,建立和完善防护设施维护与保养台账,确保防护设施长期正常有效运行。

    2)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管理通风系统管理,根据井下作业情况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做好主系统调控工作,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以创造良好的井下作业环境,保障作业安全。

    3)个体防护用品的佩戴是职业病防护最后的屏障,建设单位应加强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监管。

    4)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落实职业健康体检实施,参照附表7-3进行补充和完善。对从业人员岗前、岗中、离岗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权益。

    二、工程技术

    1)强化湿式凿岩,抑制扬尘;在各装矿点和工作面等产生粉尘的地方喷雾洒水,并采取其他必要的防尘措施。对充填作业过程加强湿式作业和通风防尘。工作面爆破后,必须加强通风、进行喷雾洒水抑制粉尘飞扬。

    2)井下通风是矿山井下开采工程最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本项目已建成完善的通风条件,但是井下作业环境复杂,巷道关闭、采场封闭等诸多因素导致通风线路经常变化,建设单位应定期专业机构进行井下通风网络测定和调整,确保作业场所通风条件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减少职业性损伤。

    3)对空压机、压风机等产生空气动力性噪声的设备,工艺许可应采用消声器进行消声处理;在设备安装时,应在设备下面安装隔震元件如橡胶、软木、金属弹簧、空气弹簧等。

    4)作业人员配备防暑降温药品。

    5)各操作室、休息室等工作场所应配备风扇或空调。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有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预评价报告》。评价机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并参考个人意见对《预评价报告》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交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填表人:蒋青山                              评价部门负责人: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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