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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网上公示表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报告编号:LBYKP-2017-037 发布时间:2019.9.24
项目单位名称 |
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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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地址 |
青海格尔木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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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
王延龙 |
联系电话 |
17697189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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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10万吨/年铅综合回收及烟气深度治理技改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评价类型 |
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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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和评价范围 |
本项目还原炉技改项目设计规模为处理铅精矿、氧化矿、锌浸出渣混合料250000t/a。电解精炼系统设计规模为产100000t/a电铅,贵金属冶炼系统设计规模为处理7000t/a阳极泥。。根据该项目可研报告、工程设施组成、工作场所构成及委托任务确定评价范围,包括还原炉熔炼系统、电解精炼系统、贵金属冶炼系统、公辅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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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调查 |
调查人员 |
贺尧、王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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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陪同人 |
王延龙 |
日 期 |
2017.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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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采样 |
检测采样人员 |
李俊、贺尧、王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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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陪同人 |
王延龙 |
日 期 |
2017.11.27~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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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其他粉尘(原料粉尘、炉渣尘)、电焊烟尘 化学因素:氧化锌、铅及其化合物(铅烟、铅尘)、铜烟、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氟化氢、氯气、氯化氢、氧化钙、氢氧化钠、过氧化氢、甲烷、硫酸。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电焊弧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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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
本次检测粉尘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铅烟检测结果还原冶炼车间2个岗位、铅电解车间3个岗位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铜烟、氧化锌、锑、砷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氟化氢、二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氢氧化钠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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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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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类,结合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特性、岗位接触人数、检测结果、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等综合分析,评价组确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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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议措施 |
(1)根据 GBZ188-2014 的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全部作业人员每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补充砷及其化合物(发砷或尿砷)及高温危害(血清 ALT)的检查项目,保证体检率和受检项符合要求。(2)在现有救援体系基础上,补充高温中暑、急性高原病、急性铅中毒、锑中毒、砷中毒、锑中毒、二氧化硫中毒、氟化氢中毒、氯化氢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及氯气泄漏的专项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3)电解车间应加大通风量,在除铜锅、成品锅进出料处补充移动式轴流风机等局部通风设备,保证铅烟等化学有害因素不形成富集。同时在车间内设置加湿装置,增加空气湿度,避免烟气、粉尘在整个车间内散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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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有专家评审意见): (1)补充完善评价依据、项目概况、试运行等情况 (2)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建议落实情况” (3)明确评价范围,明确精铋工段是否纳入本次评价范围 (4)补充岗位定员描述,明确新员工和原员工职业病监护情况分析 (5)补充完善生产工艺描述,结合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分析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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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王凯 评价部门负责人:贺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