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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网上公示表
    湖南涟钢冶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料系统改造项目
    栏目:2019年网上公示表    时间:2019/5/20 10:29:53   浏览:656  返回列表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报告编号:LBYYP-2019-011                                 发布时间: 2019.5.20

    项目单位名称

    湖南涟钢冶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地址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项目单位联系人

    胡新民

    联系电话

    0731-8662151

    项 目 名 称

    湖南涟钢冶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料系统改造项目

    评价类型

    预评价

    项目简介

    和评价范围

      由于湖南涟钢冶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涟钢冶金科技公司)目前已建成的原料贮存场存储量难以满足公司的正常生产,且原料场设备老化。因此急需改建目前的原料贮存场来满足公司的正常生产活动。

    评价范围包括原料卸料及贮存系统、皮带转运系统和公用辅助设施及建设施工过程的职业卫生管理等内容。其中原料卸料及贮存系统包括卸车专用铁路线、链斗式卸车机和原料仓。皮带转运系统包括原料筛分间、原料缓冲仓和皮带机转运系统。

    现场

    调查

    调查人员

     刘星、宋佳妮

    项目单位陪同人

     胡新民

    日 期

    2018.4.18

    检测

    采样

    检测采样人员

    /

    项目单位陪同人

    /

    日 期

    /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粉尘:石灰石粉尘。

    (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低温、工频电场、紫外辐射。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预评价不填)

    评价结论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1号令《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属于第十七大项“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第1项“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但因拟建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石灰石粉尘、噪声,接触人员较少且主要产尘设备拟采用喷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来减少工作场所中的粉尘危害,故本评价组认为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主要建议措施

    一、组织管理

    1)完善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并详细列支,补充“三同时投入”费用、职业病防护设施费用、应急救援设施费用、上岗前体检费用、初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费用、个体防护用品费用、工作场所警示标牌费用自检仪器设备费用、上岗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费用、员工在项目投产当年工伤保险等费用的预算。

    2)及时将改建后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重新纳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并完善好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内容详见资料性附件F.1。

    3)完善职业危害告知卡及警示标识设置在,在新改建的工作岗位主要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设置见资料性附件F.2。

    4)在试生产的30-180天内,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进行竣工验收。

    5)当工作地点日最高气温≥35℃和最低气温≤-12℃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保暖措施,并减少高温、低温作业时间。

    6)建设单位根据制定的相关制度定期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二、应急救援

    1)应将有限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告知参与检维修的全体人员,对其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进行自救互救、心肺复苏、个人防护用品(如空气呼吸器)使用的演练,必须熟练掌握这些知识和技术。培训不达标者不得上岗。

    2)检维修时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氧含量检测报警仪,及空气呼吸器等必要的应急救援用品。

    3)制订改建后相应的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三、个体防护用品

    建设单位为现场作业人员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作业人员工作时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同时个人防护品应定期进行更换,以达到个人防护要求。

    4.1.4职业病防护设施

    1)拟选用同类生产设备产品中噪声较低的设备。

    2)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养,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2检维修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

    1)进入有限空间时维修时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氧含量检测报警仪,必要时配备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

    2)维修作业时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等。

    3)夏季高温时节进行维修作业时,应避开当日最高气温时进行作业,如需进行维修作业时,应采取局部降温综合防暑或保暖措施

    4)冬季低温时节进行维修作业时,应避开当日最低气温时进行作业,如需进行维修作业时,应采取保暖措施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有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预评价报告》通过,评价机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并参与专家个人意见对《预评价报告》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交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填表人:刘星                           评价部门负责人: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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