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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网上公示表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报告编号:LBYYP-2018-054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0日
项目单位名称 |
湖南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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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地址 |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工业园区工业大道9号科技研发中心二楼2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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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
唐文杰 |
联系电话 |
18008414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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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高性能稀土铝合金建设项目 |
评价类型 |
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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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和评价范围 |
项目简介:设计年产9.9万吨外售成品铝加工材,其中棒型材0.4万吨,外委生产棒型材3.2万吨;中厚板2万吨,外委生产中厚板4.3万吨。 评价范围:湖南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高性能稀土铝合金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公辅设施及仓储设施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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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调查 |
调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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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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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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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采样 |
检测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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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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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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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1) 粉尘类:铝尘,稀土粉尘,木粉尘,砂轮磨尘,矽尘,电焊烟尘,活性炭粉尘,滑石粉尘,其他粉尘等; 2) 化学因素类:铜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硫化氢,氧化锌,氟及其无机化合物,碳酸钠,氨,铝酸钠,酸(氯化氢及盐酸,硫酸及三氧化硫等),碱(氢氧化钠等),甲烷,丙烷,臭氧等; 3) 物理因素类:噪声,高温,振动,低温,紫外线,工频电磁场等; 4) 其他因素类:金属烟(氧化镁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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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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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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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中属于第十九类第5项“有色金属铸造”行业和第6项“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行业,确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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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议措施 |
1) 制箱车间的木材加工区域宜设置局部通风装置,应保证车间通风。 2) 机修间的电焊区域应设置局部通风装置。 3) 配电室应设置通风换气装置。 4) 熔铸单元的粉尘危害以及锯切、中断、打包、废水处理站加药等工艺流程的噪声危害较大,应做好重点防护,保证防护设施设置和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的全面性、合理性,并建立、健全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相关制度。 5) 可能产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就近配备全面、合理的应急救援设施。 6) 对于可能导致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如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硫化氢、氧化锌、氟及其无机化合物、氨、酸、碱、高温、低温(液氩等引起的冻伤)、金属烟(锰及其化合物、氧化锌、氧化镁烟等引起的金属烟热)等。 7)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议全面、合理地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应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并且防护用品种类、型号、防护等级等应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和《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T 23466-2009等相关标准。 8) 按照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9) 生产区应位于当地全年最较小频率风向(西西南)的上风侧,非生产区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西西南)的下风侧,否则应全面、合理地配备防护设施,杜绝生产区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影响非生产区工作环境等情况的发生。 10) 应在下一步设计中明确辅助生产单元和公用工程单元的各车间内部的设备布置,以符合GBZ 1-2010、GB/T 12801-2008、GB 5083-1999等相关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11) 应按GBZ 1-2010对辅助用室的要求,在下一步设计中明确辅助用室的类型、数量和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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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有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预评价报告书》,评价机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并参考专家个人意见对其进行修改,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存档备查。 |
填表人:胡衡彦 评价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