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对该项目烟气处理装置及石灰转运收尘装置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护设施有效运行;
(2)对产尘设备加强密闭,并对通风除尘系统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定时检测其性能和效果;
(3)应保证高炉煤气及石灰窑的严密性,投产前和大修后均应进行系统气密性试验;
(4)石灰窑旁及高炉煤气管道接合点,应设置一氧化碳和氧气浓度的检测、声光报警装置;
(5)采用工程控制技术措施仍达不到GBZ 2.2要求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劳动作息时间,并采取适宜的个人防护措施;
(6)当工作地点日最高气温≥35℃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并减少高温作业时间。
(7)对生产人员集中的生产值班用房等工作场所,入口处可设置套间,并从建筑设计上采取隔声和吸声措施,选用较好隔声效果的材料作隔声门,隔声窗应采用双层玻璃。一般30厘米以上厚度的实心砖墙隔离消音效果可达40dB (A)。单层玻璃窗隔声为20dB (A),双层为37dB (A);隔声门为27dB (A)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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