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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网上公示表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报告编号:LBYXP-2016-031 发布时间:2017.11.13
项目单位名称 |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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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地址 |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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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
熊玉宝 |
联系电话 |
158 7359 4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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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冶炼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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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和评价范围 |
根据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厂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范围是:原料堆场、熔炼车间、精炼车间、粉煤车间、仓库。主要针对这些作业场所在正常生产期间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和接触水平,以及公司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卫生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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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调查 |
调查人员 |
石力博、朱文科、王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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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陪同人 |
熊玉宝 |
日 期 |
2016.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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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采样 |
检测采样人员 |
朱文科、周超、胡衡彦、王巍清、戴志恒、张昊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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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陪同人 |
熊玉宝 |
日 期 |
2016.10.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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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其他粉尘、煤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 化学有害因素:铅烟、砷及其无机化合物、氯化锌烟、氯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臭氧; 物理有害因素:高温、噪声、电焊弧光、工频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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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
检测结果表明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厂工作场所粉煤工岗位接触煤尘总尘及呼尘浓度,配料工、投料工岗位接触其他粉尘浓度,熔炼反射炉前及精炼锅通氯除铅前铅烟浓度、高温强度,粉煤工岗位噪声强度超过国家标准限值,其他职业危害因素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2-2007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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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中属于第二大类中第十九小类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的贵金属冶炼行业中,确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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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议措施 |
防尘、防毒措施: (1)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定期检查和维修管理台帐,确保设备的防护有效性。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定期更换,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 (2)在熔炼配料区及反射炉投料口设置可移动式布袋收尘器,以降低这两个岗位的粉尘浓度; (3)操作方式的防护措施:对有害物质的搬运、卸料、充装应制定严格的程序,所有接触有害物质的人员都应充分培训并穿戴适当的防护服。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防噪声措施: (1)对各类生产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添加润滑油,尽可能降低因设备老化导致的噪声升高。 (2)加强工作场所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监督,噪声岗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需正确佩戴防噪声耳塞。 防高温措施: 在夏季高温时应加强员工的高温预防意识,对员工进行防高温培训,在炎热的夏季,气温超过37℃时,采取综合性防暑降温措施,包括给高温作业工人供应含盐清凉饮料,适当缩短高温作业时间等生产组织管理措施,并做好中暑现场救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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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有专家评审意见): (1)补充原辅材料、产品及副产品调查,完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2)补充高温中暑、酸碱等化学灼伤、砷化氢中毒等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的建议; (3)完善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如铅作业人员尿铅或血铅等)和档案管理的建议。 |
填表人:朱文科 评价部门负责人:石力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