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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网上公示表
    巴陵石化分公司#9、#10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栏目:2017年网上公示表    时间:2017/9/15 10:46:26   浏览:1524  返回列表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报告编号:LBYYP-2017-029                              发布时间:2017.9.15

    项目单位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

    项目单位地址

    岳阳市云溪区

    项目单位联系人

    喻宏武

    联系电话

    13077122118

    项 目 名 称

    巴陵石化分公司#9、#10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

    和评价范围

    简介:巴陵石化#9炉为NG-220/9.8-M18 型、#10炉NG-410/9.8-M 型均为单锅筒,已安装有脱硝、除尘、脱硫等环保设施,目前#9炉脱硝出口NOx排放浓度约150mg/Nm3;#9、#10除尘出口浓度约30-35mg/Nm3;SO2排放浓度约100mg/Nm3

    为达到[2015]164号和湘环发[2016]6号文件超低排放要求,#9、#10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都无法达到5、35、50mg/Nm3以下,故巴陵石化拟对#9、#10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评价范围: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评价技术服务合同及评价委托书,评价范围为巴陵石化分公司热电事业部#9、#10锅炉脱硝系统、除尘系统、脱硫系统等技术改造工程,建设施工过程及竣工运营后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等内容。

    本此评价未涉及放射性和生物危害防护的评价,也未包括本项目今后可能对工艺、设备等进行更改后出现的职业病危害问题。

    现场

    调查

    调查人员

    彭灿、丁丽红

    项目单位陪同人

    喻宏武

    日 期

    2017.7.3

    检测

    采样

    检测采样人员

    /

    项目单位陪同人

    /

    日 期

    /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项目存在以下职业病危害因素:

    (1)粉尘类: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石膏粉尘

    (2)化学毒物:氨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3)物理有害因素:高温、噪声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

     

    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中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中的“热力生产和供应”,其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主要建议措施

    1.组织管理

    ①巴陵分公司在本项目投产后应严格执行该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大职业卫生管理力度。

    ②投产后确保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护与保养,完善防护设施维护与保养台账,确保防护设施长期正常有效运行。

    ③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委托有从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

    2.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检查中体检的危害因素不全面,二氧化硫、氨等危害因素未纳入体检范畴,建议在下一年度纳入。

    3.检维修过程防护措施

    针对本项目存在锅炉、反应器、塔类、储罐等受限空间的设备,在检修时,进入塔内、炉内或反应器内作业时,可能出现缺氧窒息,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氨、氮氧化物等急性中毒事故,提出补充措施建议:

    (1)制定受限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措施和受限空间作业准入程序及安全操作规程。

    (2)用人单位应当培训准入者、监护者和作业负责人,使其掌握在受限空间作业所需要的安全卫生知识和技能。同时检修现场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急救知识。配备急救设备、器材和药品,并设置警示标识。

    (3)对受限空间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进入锅炉、脱硝反应器、脱硫塔、管道、烟道等受限空间作业场所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用惰性气体清洗密闭空间后,在作业者进入或接近前,应当再用新鲜空气通风,并持续测试密闭空间的氧气含量,以保证密闭空间内有足够维持生命的氧气。须达到下列要求:氧含量一般为18%~22%,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1的规定。

    (4)配备符合要求的通风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

    (5)为保证足够的新鲜空气供给,应持续强制性通风,通风时应考虑足够的通风量,保证稀释作业过程中释放出来的有害物质,并满足呼吸供应;强制通风时,应将通风管道延伸至受限空间底部,有效去除大于空气比重的有害气体或蒸气,保持空气流通。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要安排专人现场监护,并为其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氨和氧含量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设备、救援设备,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7)根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间的长短、消耗、最长工作周期、估计逃生所须的时间及其它因素,选择适合的呼吸器具,呼吸器具所供应的空气质量应符合最新国家标准,供气式呼吸器的供气流量应保证面罩内保持正气压。

    (8)检维修过程中如需进行X线探伤作业时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机构进行,作业人员按要求做好个体防护。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客观、准确;

    2.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3.《预评价报告》 针对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能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预评价报告》。评价机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并参考专家个人意见对《预评价报告》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交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填表人:彭灿                   评价部门负责人: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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