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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网上公示表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报告编号:LBYKP-2016-010 发布时间:2017.08.16
项目单位名称 |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大红山铜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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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地址 |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嘎洒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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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
张应平 |
联系电话 |
13988407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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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大红山铜矿3万t/a精矿含铜-西部矿段采矿工程 |
评价类型 |
控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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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和评价范围 |
项目简介:大红山铜矿3万t/a精矿含铜-西部矿段采矿工程主要由主体工程和公用工程组成。内容包括西部矿段地下开采系统(含第二充填站及尾砂充填系统、空压机站),供电、供水等公用工程、尾矿库、地表机修、行政及民用生活福利设施充分利用大红山铜矿现有设施。本项目于2016年10月总体完工,各项安全卫生防护设施配置完备,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全部到位,2016年10月投入试运行。 评价范围:依据本项目初步设计和实际建设内容,评价范围为大红山铜矿西部矿段井下采矿和地面充填站、空压机房等地面辅助设施。废石场、尾矿库、地表机修、行政及民用生活福利设施利旧,不作为本次评价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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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调查 |
调查人员 |
蒋青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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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陪同人 |
李汝裕 |
日 期 |
2016.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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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采样 |
检测采样人员 |
蒋青山、刘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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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陪同人 |
李汝裕、郭雄 |
日 期 |
12.1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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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化学毒物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铜尘 粉尘类:矽尘 物理因素: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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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
(预评价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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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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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中属于用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中,确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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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议措施 |
1)井下通风系统是井下矿山开采项目最为主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井下通风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随着开采深度的变化和作业面的更换以及井下巷道的调整,若不及时根据实际调整通风线路,个别地段或作业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可能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和职业接触限值的可能。建议建设单位通风工区或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对井下通风系统进行测定,根据生产作业任务调整井下通风构筑物功能,确保井下各作业面通风指标满足《金属非金属矿山通风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时应加强风源管理,确保新风风质满足要求。 2)公司加强设备管理维护,防止设备老化。对高噪声设备,及时检查更新减振降噪部件,从源头减少噪声值。 3)加强职业病危害的宣传教育,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健康的危害,正确的作业方法,在作业时防止危害的措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发生中毒或中暑的急救措施和方法等。尤其是接触高噪声和粉尘作业工种,如凿岩工,必须正确佩戴耳塞和防尘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以减少对人体的危害。 4)认真落实《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查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器材,保证应急救援设施、器材的完好、齐全,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做好应急救援方面的培训演练,增强应急救援队伍的救援水平,并做好相应的培训演练记录。 5)随着井下开采进一步加深,建设单位应及时在新增加的作业场所按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的设置;设置职业病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同时封闭废弃的巷道和作业面。 6)对于外包队伍职业危害卫生管理应纳入建设单位统一管理,公司应加强职业病危害的告知,明确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责任与义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对于转岗或新增加的作业人员,及时做好上岗前体检/转岗体检,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7)在今后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应将施工期职业卫生防护要求纳入招标文件。应与施工方、监理单位签订职业卫生责任承诺书,切实保护好施工劳动职工的身体健康。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不同施工阶段、不同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检测和评价,确定防控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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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有专家评审意见): 1)《评价报告书》编制之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2)对建设单位制定的职业健康监护及落实情况、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对建设单位的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措施和设施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对本项目正常生产后职业病防治预期效果进行了分析;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和建议合理、可行 3)建议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正确。 专家组建议: 1) 细化粉尘、噪声超标岗位的原因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2) 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的评价及建议; 3) 进一步调查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4) 按专家的个人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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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蒋青山 评价部门负责人: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