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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网上公示表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栏目:2017年网上公示表    时间:2017/7/20 8:32:14   浏览:1168  返回列表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报告编号:LBYXP-2015-100                                发布时间: 2017.7.20

    项目单位名称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项目单位地址

    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项目单位联系人

    隋建福

    联系电话

    0979-8449578

    项 目 名 称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和评价范围

    该公司隶属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青海盐湖集团生产的钾肥、尿素、PVC、碳酸钾、水泥、联二脲、碳酸锂等产品的对外销售工作,年销售量400万吨以上。公司分设3个铁路货运车间、一个集装箱货运车间和成品部,共有铁路专用线38km。

    评价范围:货运车间、集装箱车间的站台、机车及其配套的公用设施等,主要针对这些作业面或操作岗位在正常生产期间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和接触水平,以及公司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卫生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价。

    现场

    调查

    调查人员

    贺尧

    项目单位陪同人

    隋建福

    日 期

    2015.9.25

    检测

    采样

    检测采样人员

    贺尧、李俊

    项目单位陪同人

    隋建福

    日 期

    2015.10.20-10.23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电焊弧光

    化学因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

    粉尘:其他粉尘(氯化钾、碳酸钾、联二脲、聚氯乙烯、碳酸锂)、电焊烟尘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噪声检测设5个检测点,其中机车点位的等效声级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85 dB(A)。

    一氧化碳设4个检测点,各监测点的一氧化碳浓度均在接触限值以下。

    氮氧化物设4个检测点,各监测点的氮氧化物浓度均在接触限值以下。

    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中属于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确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主要建议措施

    (1)应佩带降噪值(NRR)至少为20dB(A)的护耳器。

    (2)根据车间卫生等级,建议设置集中浴室。

    (3)在工作场所增加相应因素(噪声、电焊烟尘等)的告知牌。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有专家评审意见):

    1、补充完善评价依据;

    2、补充应急救援设施调查与评价;

    3、补充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的职业病相关内容。

        填表人:李俊                              评价部门负责人:刘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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