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公示 > 职业卫生评价项目 > 2017年网上公示表 > 正文
2017年网上公示表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报告编号:LBYXP-2016-035 发布时间:2017.3.31
项目单位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奥弗尔家具有限公司 |
||||
项目单位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15915206987 |
联系电话 |
伍贤斌 |
||
项 目 名 称 |
佛山市顺德区奥弗尔家具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和评价范围 |
根据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佛山市奥弗尔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范围是:生产厂房(开料、锣机、雕刻、排钻、封边、吸塑、贴纸、包装等工序)以及公辅设施(仓库、办公室、配电间)。主要针对这些作业面或操作岗位在正常生产期间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和接触水平,以及公司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卫生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价。 |
||||
现场 调查 |
调查人员 |
陈莎子、戴志恒、王巍清、朱文科等 |
|||
项目单位陪同人 |
伍贤斌 |
日 期 |
2016 年9月20日 |
||
检测 采样 |
检测采样人员 |
陈莎子、戴志恒、王巍清、朱文科等 |
|||
项目单位陪同人 |
伍贤斌 |
日 期 |
2016 年11月15日~11月19日 |
||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木粉尘、其他粉尘、苯系物、丙酮、甲醛、噪声、不良气象条件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此外,工作环境中如果通风散热、采光、照明等设置不合理也会对作业人员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
||||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
通过对佛山市奥弗尔家具有限公司工作场所空气中存在的木粉尘、其他粉尘、甲醛、苯、甲苯、二甲苯、丙酮、噪声的检测,各粉尘测定浓度均超标(涉及电子锯开料、锣机、砂带机打磨、手持打磨机打磨、雕刻、钻孔等岗位),雕刻、封边2个岗位噪声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余的均在职业卫生标准范围内。 |
||||
评价结论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中属于“家具制造业”中的“木质家具制造”,确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
主要建议措施 |
(1)所测的开料、锣机、砂带机打磨、手持打磨机打磨、雕刻、钻孔等岗位粉尘浓度超标,应引起厂方足够重视,建议对木工区通风收尘设施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加强机械通风提高收尘效率,合理组织车间气流,必要时增设移动式收尘装置。 (2)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定期检查和维修管理台帐。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定期更换,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 (3)公司需重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建设及管理,建议公司针对防护设施所存在的不足,在工艺允许的基础上进行整改,使其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及《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4-2007)的要求。 (4)为噪声作业岗位员工配发防噪声耳塞或耳罩(耳塞或耳罩配发标准见表12-2);为吸塑岗位员工配发防毒口罩。应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等标准要求完善。 (5)个人防护用品应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集中清洗。个人防护用品失效时应及时更换。并加强作业人员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维护和保管的监管和教育力度。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有专家评审意见): 无
|
|||||
填表人:陈莎子 评价部门负责人:石力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