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构件事业部辅助间改造项目由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机公司”)投资兴建,车体辅线厂房及其辅助间采用当前成熟可靠的轻钢架结构,备料辅助间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企业在现有产能和资源条件下,为减少各部件转运需求,将目前备料车间的主厂房(B13栋)、模具库厂房(B14栋)、十八米跨厂房(B15栋)及其的延长部分的设备调整到B17-B19栋进行重新布局。由于B17-B19栋面积偏小,为满足备料环节的基本布局要求,启动B17和车体辅线厂房(B18栋)南头延长项目。
本项目评价范围是株机公司厂区内备料辅助间(B15栋延长部分的西侧)的厂房建设工程;车体辅线厂房(B18栋)延长部分的厂房建设工程及其生产线;车体辅线厂房辅助间的厂房建设工程,已有厂房不在评价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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