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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网上公示表LBY/CX29-4
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项目评价报告编号:LBYKP-2015-010
发布时间: 2016.6.15
项目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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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地址 |
岳阳市云溪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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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
周 军 |
联系电话 |
15973013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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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柴油国Ⅳ质量升级改造24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改造项目 |
评价类型 |
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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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和评价范围 |
项目简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根据国Ⅳ柴油质量升级的规划,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对原240万吨/年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进行改造,以满足该装置生产国Ⅳ柴油的要求(硫含量满足国Ⅴ标准)。 评价范围:24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反应部分装置及配套生产辅助设施,本评价主要针对项目试运行期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与措施及其效果、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建设期间的职业卫生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价。不包括该项目今后可能对工艺、设备等进行更改后出现的职业病危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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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调查 |
调查人员 |
彭灿、何英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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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陪同人 |
周 军 |
日 期 |
2015年12月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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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采样 |
检测采样人员 |
彭灿、丁丽红、何英姿、苏长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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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陪同人 |
伍 杰 |
日 期 |
2015.3.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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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硫化氢、汽油、柴油、石脑油、氨、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二甲基二硫、N-甲基二乙醇胺、甲烷、乙烯、丙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其他粉尘(催化剂粉尘)、电焊烟尘、噪声、紫外辐射、高温热辐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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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
1. 工作场所及各工种职业接触化学毒物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2. 各岗位工种接触噪声强度(8小时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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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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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中属于“石油加工业”中的“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确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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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议措施 |
(1)本项目物料均通过管道进行输送,塔类、反应器、加热炉等均为密闭运行,因此,应加强管道、阀门等处的密闭措施,严防物料的泄漏。 (2)本项目生产现场固定式硫化氢报警仪设置的报警值过高,根据《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的要求,本项目硫化氢报警仪预报值应设定为5 mg/m3,警报值应设定为10 mg/m3。 (3)本项目需完善一氧化碳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4)本项目贫胺液缓冲罐旁应设置不断水喷淋洗眼设施,当发生物料泄漏、人员灼伤时能及时进行冲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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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有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评价报告书》;同意通过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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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彭 灿 评价部门负责人: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