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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网上公示表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项目评价报告编号:LBYKP-2015-024 发布时间:2016.6.13
项目单位名称 |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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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地址 |
湖南永州市零陵区工农路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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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
谭工 |
联系电话 |
13874615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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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101工房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评价类型 |
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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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和评价范围 |
评价范围101工房改卷包车间技术改造工程,按30万箱/年卷烟生产能力改造成型、固化、发射、烟丝存储、输送、卷接包、条烟提升、输送、成品烟箱输送等工艺设备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真空站及自动控制系统等公辅设施。其余公用辅助工程(蒸汽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凝结水回收系统)利旧。利旧的公用辅助工程(蒸汽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凝结水回收系统)已在建设时进行了职业病危害评价,不纳入本次101工房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范围。另外现卷包车间预留卷接包机组、成型机组及全自动加胶系统。预留卷接包机组、成型机组及全自动加胶系统尚未建设,不纳入本次101工房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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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调查 |
调查人员 |
宋佳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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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陪同人 |
谭工 |
日 期 |
2015.8.28 2015.9.8-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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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采样 |
检测采样人员 |
朱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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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陪同人 |
谭工、许工 |
日 期 |
2015.9.8-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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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烟草尘、噪声、微波、丁酮、甲醛、其他粉尘(醋酸乙烯酯纤维)、工频电磁场及检修过程中存在的电焊尘、紫外辐射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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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
对本项目的烟草尘、噪声、微波、甲醛、丁酮及工频电场进行检测后,除卷包机组的操作工及检维修人员8小时等效连续声级超标外,其余检测结果均为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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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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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中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中的第16小类“烟草制品业”中的“卷烟制造”。确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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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议措施 |
企业为职工发放普通纯棉优质纱布口罩,建议为职工配备防尘口罩以达到防护效果。另外,个别作业人员上岗时未按规定佩戴好个体防护用品,建议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监督、教育,加强其个人防护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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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有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评价报告书》,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并参考专家个人意见进行修改,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依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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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宋佳妮 评价部门负责人:何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