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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网上公示表LBY/CX29-4
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项目评价报告编号: LBYXP-2015-053 发布时间: 2015.12
项目单位名称 |
广州市万信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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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汽车城东风大道以东4号自编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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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
贺香桔 |
联系电话 |
13710103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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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广州市万信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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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和评价范围 |
根据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州市万信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范围是:加料车间、喷油车间、丝印车间、料房车间、注塑车间、公辅设施(配电间),主要针对这些作业面或操作岗位在正常生产期间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和接触水平,以及公司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卫生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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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调查 |
调查人员 |
朱文科、戴志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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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陪同人 |
贺香桔 |
日 期 |
201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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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采样 |
检测采样人员 |
戴志恒、李元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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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陪同人 |
贺香桔 |
日 期 |
2015.5.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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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其他粉尘、聚丙烯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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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系物、苯乙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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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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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
通过对广州市万信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场所空气中存在的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苯乙烯、噪声、照度、微小气候的检测,除了部分工作场所及职业接触岗位的噪声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外,其余的均在职业卫生标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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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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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万信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遵循了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设施和生产过程,按照要求采取了一定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在生产工艺、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建筑卫生学、卫生辅助用室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面,根据本报告所指出问题及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可达到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规范的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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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议措施 |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1)建议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定期检查和维修管理台帐。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定期更换,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 (2)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定期更换。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 (3)喷油车间设置的报警装置,应实现与事故通风装置连锁。 个体防护 (1)公司制定的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较完善、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种类与生产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大多相对应,但未为接触噪声的喷油工配发耳塞耳罩,未为喷油、丝印工配发耳塞耳罩、防毒口罩。应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等标准要求完善。 (2)加强作业人员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维护和保管的监管和教育力度,保证正常使用。 职业卫生管理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规定设置生产场所或岗位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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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有专家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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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李琳 评价部门负责人:石力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