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全站检索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公示 > 职业卫生评价项目 > 2015年网上公示表 > 正文

    2015年网上公示表
    芜湖市同辉石料有限公司桃源采矿厂年产70万吨建筑用石灰岩矿技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栏目:2015年网上公示表    时间:2015/12/11 14:32:20   浏览:1268  返回列表
     

                                                                LBY/CX29-4

    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项目评价报告编号:LBYYP-2014-037                      发布时间:2015.12.3

    项目单位名称

    芜湖市同辉石料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工山镇桃源村

    项目单位联系人

    胡光明

    联系电话

    18297505536

    项 目 名 称

    芜湖市同辉石料有限公司桃源采矿厂年产70万吨建筑用石灰岩矿技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

    和评价范围

    根据桃源采矿厂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价范围主要包括《芜湖市同辉石料有限公司桃源采矿厂年产70万吨建筑用石灰岩矿技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规定的桃源采矿厂矿石开采、矿石破碎及其公用辅助设施。

    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内容为:通过工程分析、类比现场调查和检测以及职业健康监护调查,对评价范围内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粉尘、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劳动过程中和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及它们对劳动者健康的可能影响。主要包括项目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等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作出预评价结论。

    现场

    调查

    调查人员

    陈平、陈磊

    项目单位陪同人

    胡光明

    日 期

    20141123

    检测

    采样

    检测采样人员

    /

    项目单位陪同人

    /

    日 期

    /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石灰石粉尘、电焊烟尘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柴油

    噪声、高温、振动、工频电场、紫外辐射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

    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该项目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业”中的“石灰石、石膏开采”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第五类中第一类规定,结合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接触人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预测等综合分析,评价组认为该扩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根据扩建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等资料,扩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扩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及的措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扩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因此,扩建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控方面是可行的

    主要建议措施

    1.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审查并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建设。

    2.项目在施工期间应对施工队伍进行统筹管理,并做好职业病防护工作。

    3.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业主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相应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应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健康监护,通过就业前体检排除职业禁忌症。

    5.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除企业内部定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自检外,应委托有从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与评价。

    6.在作业人员上岗前应进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投产后定期进行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使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有专家评审意见):

    2015123日,经专家评审,评价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

         2015131日,报告修改完成,并经评审专家组长确认通过审核。

        填表人:陈磊                        评价部门负责人:郭朝阳

    版权所有: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731-85312024    传真:0731-85312066    E-mail:hnlby2018@163.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湘ICP备10205097-1号    技术支持:极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