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公司法治建设,提升公司合规管理水平,加强风险防范能力,现公开选聘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条件
1.已入选省国资委2021年法律服务中介机构推优备选库;
2.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
3.依法设立,组织机构健全,且近三年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在本地区有较强的实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选聘执业律师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律师要求连续执业时间满十年,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具有良好的执业形象和执业影响;
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主要工作范围
(一)对重大经营活动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关于经营活动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对有关法律文书,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三)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有关商务技术合同和劳动用工合同,并提供法律意见;
(四)为员工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等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五)办理其它委托的法律事务及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等。
三、服务期限
与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四、选聘程序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3日至7月20日。
2.报名方式:
应聘律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1)以律师事务所名义提交一份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业务优势及为我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设想;
(2)拟委派律师的执业证,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担任法律顾问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
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65254172@qq.com
联系人:鞠霖
联系电话:15116275599
(二)考察聘任
1.成立法律顾问考察选聘组,负责对应聘律所的资格条件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考察。
2.从审核考察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人员中择优选取。
3.拟聘任法律顾问通过公司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聘任合同。
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13日